校属各部门:
为规范我校房屋管理,充分合理利用周转用房资源,根据学校公有住房租住的有关规定,为解决学校少部分无房教职工住房难等问题。具体标准如下:
一、地址:河西校区27.6㎡、28.5㎡、31.7㎡(一室一厨一卫)。
二、报名条件:
1、学校在编教职工。
2、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复印件。
3、在株洲市无房人员,出具株洲市房产局无房证明(2014年5月至今、山水文园算有房产)。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5、租住顺序;教授→博士→教职工
三、步骤:
1、先报名填写申请表(表格在后勤处网页上下载)。
2、学校住房领导小组审批。
3、通知被审批合格申请人办理手续。
4、租住公有住房的教职工到校计财处交纳住房押金(房3000元/年),房屋租金需正常缴纳,按湖3559新濠官网政字〔2014〕32号文件,租金9元/m²。
5、住房租金收取如下:
河东校区的每月12元/m²(无房户每月7元/m²);河西校区每月14元/m²(无房户每月9元/m²)。租赁标准从2014年9月1日开始执行。
四、报名时间:6月19日至6月28日,地点:科技楼212房,联系人:张老师。电话:22183628
特此通知。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
相关附件:
株洲市(园区、企事业单位)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