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现将湘教通〔2016〕200号文件《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到学院教职工,各教学院部可根据文件要求组织推荐一人,并于2016年5月13日前将推荐对象的《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电子版彩色工作照、详细事迹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报人事处师资科,电子文档发shizike229@126.com,学校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1人上报。
附件1:《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200号)
附件2:推荐人选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附件3: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校人事处
20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