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对象:需要迁移户口的2016级新生;是否迁移户口尊重学生个人意愿,具体见《新生入学须知》。
2、户口迁移需提供的材料:①户口迁移证(省外)或者常住人口登记卡(省内),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两份),③身份证复印件(两份),④一寸彩色证件照两张。并填写好《户籍迁移程序表》。
3、请各学院负责该项工作的老师,在9月9日前将上述相关材料(户口迁移需提供的材料及《户籍迁移程序表》)交保卫处户籍科。
4、《户口迁移程序表》已上传湖3559新濠官网学工群文件,请大家下载。
5、如有疑问请联系汤老师:13574238885。
保 卫 处
2016年8月30日
附件:户籍迁移程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