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濠天地-www.3559.com|官网-登录入口

导航菜单

关于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6| 来源: | 作者:| 浏览:

各校属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下发的《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选派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现将我校学生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到国际组织实习选派事宜通知如下,请积极发动学生(本科生、研究生)申报:

一、资助对象:

与国际组织取得联系,获得接受函的所有学生。学生自行联系,具体实习岗位参见国际组织相关网站。(2017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article/791)

二、资助范围:

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 申请时为我校应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年度内的)或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学生。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意志坚定。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

6. 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7. 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以及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8. 具备优秀的计算机及社交媒体方面的知识,以及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9. 已获得国际组织正式实习录用函/通知,尚未开始实习。

10. 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或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达到相应国际组织的语言要求。

11.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际组织全额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四、申请时间及流程:

1.申请人须在2017年9月1日-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网上报名指南》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2. 纸质材料于2017年9月15日12:00前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514办公室周老师;所有材料应齐全、真实有效。

五、选拔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高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方式确定资助人选。我校相关部门负责对申请人进行政治把关,对其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品德修养、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

六、其他:

1.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选派管理办法(试行)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rdzt/gjzzrcfw/rz/student_e/201708/t20170804_275192.html

2.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网上报名指南

http://www.csc.edu.cn/article/972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9月5日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