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因河西校区住房紧张,今年我校新报到的博士尚未安排住房,学校要求相关部门对青年教师公寓住户进行清理,现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1、在公寓内申请住房又将住房出租给他人者;
2、市区内有住房者;
3、未经批准入住的校外人员。
二、清理方式
2016年9月份前入住的老师请在2017年10月20日前到房地产管理科凭当前无房证明办理续租手续,无法出示该证明的老师请在2017年10月20日前主动到科技楼411房间办理退房手续,否则学校强制收房。
三、温馨提醒
1、无房证明在株洲市房产局开具。
2、办理退房手续时请携带电卡、水费结清单、房门钥匙到科技楼411室(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找邓老师办理。
3、如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无房证明或是办理退房手续所造成的损失,学校概不负责。
联 系 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22183417
资产管理处 人事处 财务处 保卫处 后勤处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