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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21年因疫情未按期派出人员延期派出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2| 来源: | 作者:| 浏览:

接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现就20211231日前因疫情原因未按期派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延期派出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及以前录取人员,可于20211231日前派出,派出前凭国外留学单位载明新派出日期的邀请信,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办理延长资格有效期手续。20211231日前未办理延长资格有效期手续的,当次公派留学资格不再保留。

二、2020年及2021年录取且资格有效期于20211231日前到期的,可于20221231日前派出,派出前应凭国外留学单位载明新派出日期的邀请信,办理延长资格有效期手续后派出。现阶段无需按《办法》要求在资格有效期内办理延长资格有效期手续。

三、因疫情办理放弃资格手续的,不受2年内不得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限制。未办理放弃资格手续的,资格有效期到期后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四、联合培养博士生、联合培养硕士生、本科插班生等应以在校学生身份出国交流的,如计划派出前已毕业,或毕业前在校时间已无法达到项目最低留学期限要求的,公派留学资格不予延长或保留。

五、有关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对上述事项有特殊规定的,按项目要求办理。

六、以上办法不适用于已取消资格人员。

 特此通知。


以上通知原文请查看留基委官网:https://www.csc.edu.cn/news/gonggao/2152

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唐盛老师联系,办公室:崇德楼513,联系电话:2218388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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