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外国语学院凌建娥老师,获批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将于2023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5日期间(共计24个月)赴塔吉克斯坦胡占德国立大学东方语言系担任汉语教师,留学身份为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国外工资待遇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 (2011)194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以下部门联系:监察处(0731-22183090);国际合作与交流处(0731-2218388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