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学校党委书记刘望作为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整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的建议》和省人大代表胡颖、刘丹军、朱俞蓁联名提出《关于湖南省开展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建议》被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为“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类重点处理代表建议。
4月1日,党委书记刘望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旭晟赴省医保局召开的“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类重点处理建议督办会。

会上,刘望对《关于整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的建议》进行了说明。指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是解决失能群体长期护理基本保障需求的重大民生举措。在湘潭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整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是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有效举措、是建设幸福美好新湖南的必然选择,更是促进我省大健康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同时,刘望对整省推进长护险制度实施提出了“五个加强”的建议:
一是加强制度宣讲,让实施有根基。通过制度宣讲和舆论宣传,让更多单位、更多百姓了解长护险、认同长护险,为提升参保率打好广泛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是加强政策设计,让实施有遵循。包括:制定《长期护理保险法》《养老服务法》,做到有法可依。完善基金筹措政策、参保缴费政策、待遇保障政策、企业参与税费减免政策、社会力量参与引导政策、与其他社会保障体系的衔接政策,等等。
三是加强标准制定,让实施有规范。包括:失能等级评定标准、保险需求认定标准、照护项目价格标准、服务机构评估标准、专业人员技能标准,等等。
四是加强队伍培训,让实施有依托。通过组织失能评定师、职业照护师等从业人员培训,服务机构管理队伍培训,相关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建设一支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长护险人才队伍。
五是加强机制建设,让实施有保障。包括:统筹组织机制、协同实施机制、多元筹资机制、基金监管机制、定点服务机构动态调整机制,等等,为长护险制度的整省实施形成长效保障。
会上,省医保局、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等6家单位分别汇报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湘潭市医保局汇报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情况。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讨论,督办组成员和专家发表了意见。

胡旭晟对刘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整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的建议》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代表的建议靶向精准,针对性强,既准确把握了社会热点和民生难点,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时,又注重细节和可操作性,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案,为政府决策提供了科学有效的参考。
胡旭晟在总结讲话中指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孝道理念与人本关怀融入现代社会保障和治理体系,不仅保障失能群体的物质需求,更彰显对其尊严与情感的关怀。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能够有效减轻失能人员家庭的经济压力和生活负担,对提升失能人员生活质量、抓好关键民生工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胡旭晟强调,办理代表建议是各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体现,是接受人大监督、落实法定职责的必然要求。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建议办理主体责任,注重从代表建议中提炼政策建议,推动共性问题系统解决、重点问题专项突破。要以此次督办为契机,切实把办理成果转化为深化改革的具体政策、改善民生的务实举措、改进工作的长效机制,高质量推进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见效。省人大社会委要加强代表建议跟踪督办,及时开展立法研究,探索推进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法制化轨道。
(一审:周柏林 二审:徐杰 三审:于英杰)